法律问答

1991年我借给朋友10万元,利息是1.5%。约定还款时间为1992年。结果,他在1998年付给我20万元。结果,我的朋友以前打电话给我的借条找不到了。然后他让我写一张借条,上面写着20万元。我们没有写还款期和利息。当他之前打电话给我的借条被找到时,我们同意抵消各自的借条。到目前为止,我的朋友已经在法庭上起诉了我,一个月内将开庭。他可能认为我还没有找到他以前打电话给我的那张纸条,所以他认为用我以前打电话给他的纸条起诉我是公平的。我的便条是否已通过诉讼时效,且现在没有法律效力?他的笔记没有具体说明还款期限,更不用说利息了。如果他这样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2022-05-11 15:2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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