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月前我在深圳XX市工作。公司的规章制度有些不合理。主管经常私下里罚款。不清楚钱在哪里。据说这是该部门的资金,但每个小组的建设都由我们的员工分担。同时,站区提出6月份到惠州旅游600元。如果主管威胁不付款,他会离开,因为家里有些事,以及对公司制度的反对,我提议在5月10日晚上离开。主管拒绝批准,让我离开。他说离开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我不同意。因此,主管说,最好按照正式程序离开。第二天他去上班了。昨天,主管让我在31月底离开,我不同意与主管协商让我尽快离开。他威胁我离开,但那只是解雇。我想知道主管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如果我真的被解雇了,我可以投诉并要求赔偿吗?试用期内休假需要一个月吗?

2022-05-11 10:1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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