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00年上班,我所在的单位在2006年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我能在2006年之前补足社保吗?江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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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争议是一种特殊的
劳动争议,这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比较复杂,由于社会保险待遇的实现,离不开社保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因而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经常出现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的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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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社保开户地区的社保稽核投诉,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补缴因户口性质,补缴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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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
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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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