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别人欠我钱,我要请求法院以他的名义查封并保存财产。他的财产被同一法院的另一名债权人查封并保存了三年。现在它已经过期半年了,还没有续期。现在,财产没有被封存。我想问的是,现在我想要求同一家法院以债务人的名义查封和保存财产。如果债权人之前想再次查封同一财产,如果我先做了财产保全,是债权人暂时无法查封同一财产,债权人只能等待。我的查封日期到了,债权人能续租房子吗?或者我们能同时封锁和保护房子吗?

2022-05-11 00:3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保全期限的法律规定: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87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等
  • 公司债务不能查封法人财产。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根据《执行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对查封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这是基于保护特殊主体的特殊权利的目的,通过专门法律赋予其优先受偿法律效力的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