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商品房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9月左右,我在该市买了一套价值200万元的商品房。开发商于2015年6月30日通知我们收回该房屋。7月20日左右我去收房子,发现了问题。问题如下:在开发商给我的商品房平面图中,厨房里有一扇窗户和一扇门。一旦现实中没有门窗,后来开发商多次打电话给我要接管房子,我回答说,不整改我不会接管房子。2015年12月10日,我去取房子,发现仍然没有窗户。那天下午,我去了酒店反映改造情况。酒店表示,一位明星给出了结果。(我填写了修改表,注:房产归开发商所有)我去收房子,发现在当月30日仍然没有修改。根据合同规定,如果开发商未能在三个月内交付房屋,买方有权退还房屋,或支付房价0.03%的违约金。我想问一下,是否有可能根据合同改变没有窗户的结构。如果不符合退房要求,您是否希望通知我此类更改。开发商是否延迟满足交付条件?如果我不算呢?

2022-05-10 15:08: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