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8年6月19日赢得了初审,上面说:“公司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支付租赁费15万元,并支付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58396元。未在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当依法加倍支付债务利息。”第二审于11月30日再次获胜。利息可以追溯到6月至11月底的利息吗?

2022-05-10 12:20: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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