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为什么强制执行法定代表人欠公司的重大款项

其它
2022-05-10 07:4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欠款是由公司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如果该法人是公司股东,且出现了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的情况,则该法人需要对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 首先,法律上的法人指的是公司这个民事主体,而大家所说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然后,公司欠款不还,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因为法定代表人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的,此时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 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 3、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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