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下班乘公共汽车回家时,我在一场车祸中受了重伤。后来,公司一直拖欠医药费,并开始让我先缓冲。后来,我说有些医疗费用需要自己承担。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工伤仍然需要自己承担医疗费用?

工伤索赔
2022-05-10 01:1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医疗费可以由受伤职工先行垫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垫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用人单位垫付。可以申请由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但没有强制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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