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出交通事故,我父亲骑摩托车被撞,对方全责,已住院一个月刚出院。手臂骨裂,需修养两个月,交警算出来赔偿一万三,这种情况一般该赔偿多少,对方不愿赔偿起诉的话要多少费用!

2019-03-27 01:0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被害人因事故受伤住院,住院费用按责任认定比例是要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首先,交通事故的赔偿时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进行责任划分的。
    其次,如果受害人受的伤能达到伤残,那么需要到司法鉴定做伤残鉴定、误工期、后期治疗费、护理期的鉴定,根据鉴定计算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
    再其次,如果当事人双方私下能够达成赔偿协议,那么就可以私下解决。
    最后,如双方私下协商不成,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就要到事故发生的法院提起诉讼。
  •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需要对方提供证据,如果无法提供纳税证明,参考如下法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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