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和房东签订的合同7月1日到期。合同中没有违约金。现在双方同意通过协商提前收回租金,但他向我收取违约金是否合理?并不是我单方面要求收回租金。房东还想让我去。这样向我收取违约金合理吗

2022-05-09 10:4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有其他损失的也应当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房东不愿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房子未到期,房东提前解约需要赔付的违约金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违约金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按照租房合同中的约定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