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征用承包的3亩水稻种植田,并修建了一个公交车站。这个家庭一年的补偿金超过3000元,没有别的了。据说这个补偿跟林珍很不一样!!这是什么样的请购单?我应该如何补偿?可以赎回吗?

农林牧渔
2022-05-09 10:2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 承包林地被征用,应当依照林地面积及承包合同约定金额分户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 你好,如果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营,征地补偿就属于家庭共同共有,村委会不宜分割,直接交给户主就行。如果征地补偿款是按照人头分配的,家庭成员之间有矛盾,那么是谁的就交给谁比较合适,未成年人的交给他的监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