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加入本公司。当时,该公司只签订了一年的工作合同。上周,公司的工作人员给我发了一份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我也填写了我的意愿。但几天前,公司回去了,不打算与我续签合同,只打算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你能告诉我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某某法律邀请,公司的禁止反悔是否违反了劳动法,如果是,应该赔偿多少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09 05:5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法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赔偿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等等
  •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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