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占用农村口粮用地的,村委会应当提取20%的补偿金。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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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地补偿应当按照被
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数额。原来的土地是耕地的按耕地的标准补偿,原来是林地的按林地的标准补偿,原来是草地的按草地的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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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国土局乡政府
征收土地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主体只能是国土局,乡政府并没有实施征收土地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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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
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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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