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的孩子是别人的。如果我离婚,我能要求精神损失吗

2022-05-08 09:2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后女方能不能请求精神赔偿,要看造成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形而定,符合婚姻法规定情形的,可以请求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离婚时,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可以向其要求精神赔偿。【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等等
  • 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但不是所有离婚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出现《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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