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65岁的父亲在9月23日上午骑摩托车(他和家人要求我父亲主动带她去,不收取任何费用),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导致我父亲左脚骨折,并导致携带者头部受伤。交通警察发布的事故责任书裁定三轮车车主负有30%的责任,我父亲负有70%的责任。现在他即将出院。现在背着他的人要求我父亲赔偿医疗费用、未来工作延误、精神费用等。我只是想问,我父亲是否负责赔偿?根据我国的什么法律?现在我要提起诉讼。我父亲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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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赔偿事宜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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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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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的处理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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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