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12月14日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接受了,但董事长没有签字或盖章。我必须要求他们给我盖章并保留一份副本以备将来参考吗?此外,我已与一人交接并签署了交接手续,但我还告知需要等待另一人交接。如果几天后我做不到,我就得和另一个人交。这合法吗?我可以在提交辞职报告后30天内自动离职吗?我的保险关系怎么样?公司需要给我一个辞职程序吗?什么时候出版?如果我没有办理辞职手续,我该怎么办?而且我们公司去年似乎没有为所有员工续签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时我们能自动离职吗?我们根本看不到自己的劳动合同。公司是否也违反了劳动法?非常感谢。

2022-05-07 01:5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员工入职未签劳动合同离职离职手续的办理:1、员工应先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2、用人单位接收后办理工作交接;3、劳动者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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