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我老公离婚两年了,他的户口还没签走。他是上门女婿,他的户口是城镇户口,而我的是农村户口。

离婚
2019-03-26 15:3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
    1、诉讼离婚后,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派出所会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但是,实际中,诉讼离婚还会碰到一方当事人不配合拿出原户口簿的。
    遇到这种情况的,不管是哪一方都不用为难,派出所会动员说服对方交出户口簿。
    如果对方还是不肯配合的,派出所会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这样,就可以顺利迁移出户口了。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按照被扶养人实际生活情况来确定计算标准的,在农村生活的按农村标准计算,在城镇生活的按城镇标准。比如,交通事故中被害人系在城镇务工的农民,那么他的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就按城镇标准计算,如其未成年的子女或需赡养的父母在农村生活的,则农村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如在城镇生活的则城镇标准计算,当然农村户口的要按城镇标准计算需要提供在城镇生活的证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