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原来在临沧工作,月底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时,3个月就签了劳动合同。我提出赔偿公司,并告诉我在试用期内不会赔偿。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如果这是违法的,从那时起,我勉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已经快两个月了。我还能要求公司赔偿吗?请给我一些建议!谢谢!

2022-05-06 16:2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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