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婚姻有结婚证两小孩,没离婚,没生活在一起,跟第二个男人有宝宝,生活在一起,没领证,是不是重婚罪?

离婚
2019-03-26 14:28: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领结婚证再买房,离婚后的房产分配情况: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你们没领取结婚证那么你们之间的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的,随时可以解除同居关系的。但是你们所生的孩子跟婚生子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有女方抚养的,男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孩子一般会一人一个,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