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在我正常休假期间,我的公司通知我,我被解雇了,并说我将随时来公司交接,然后拿钱离开。三天后,当我去公司结算工资和进行工作交接时,公司领导说我拒绝支付工资,因为我没有完成我的工作,并把我不知道的工作强加给我,所以我必须签署交接表,当我工作时,我没有签署交接表。我向领导请教理论。领导说工作交接不顺利,没有给我钱。否则,我想问,这是对的吗?仲裁申请会被接受吗?如果我要求赔偿,我应该要求什么?

2022-05-06 08: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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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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