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06年,我们家乡建造了一座房子,并将工程承包给了一家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一名工人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导致左胫骨下段骨折,被确定为10级残疾。在支付了1万元的医疗费用后,承包商不愿承担责任。现在,工人将四名承包商和我父亲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6025.96元。由于我们正在寻找的承包商没有施工资质,我想问一下,我们是否对这种情况负责,如果是,如何分配责任,因为有五名被告和四名承包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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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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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在施工时受伤,如果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则由施工单位承担
侵权责任,但担责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人追偿;如果建立的是
劳动关系,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承担
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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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