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年前我在工作中受伤了。被认定为10级,并附上一笔款项,当时劳动合同并未终止。现在我想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05 22:3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等
  •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之一,比如拖欠工资、不购买社保等等,则应当补偿;而如果不存在法定补偿情形,那就没有补偿。2、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应当补偿;如未经协商一致且劳动者不存在违法情形而强行解除,则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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