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室内装饰公司做收银员;通常主要工作是记账、会计、工资和日常收支。在此期间,由于质量和各种问题,有几个账目未能及时收回。老板要催促我发工资(我们的工资是上个月本月15日发放的),说没有正当理由等到资金全部收回,没有完全收回的资金损失由我承担;但是,在我收款时,他们没有合作解决相关的质量问题。我们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是否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损失?如果我辞职,他有权扣除我上个月和本月的工资吗。

2022-05-04 20: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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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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