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法院下达的执行判决是什么意思。它说,在执行过程中,没有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不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19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概括本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恢复执行。这是什么意思?这是否意味着这件事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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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超过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对方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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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根据裁定内容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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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在接到人民
法院执行书后,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自己的财产状况、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财产状况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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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