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与我协商终止合同,但合同不允许我现在签字。我说过我会在批准后签字?它受法律保护吗?如果我不签字,单位给我多少补偿是无效的,不是吗?

2022-05-04 16:1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有购房人的书面委托书,代理人代签就是有效的。购房合同一般都需要购房人签字确认,这是公民的权利。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 这个签字需要深入的研究到底是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只是公司的普通员工。假如是法定代表人其签字的行为就代表公司的行为,在法律上俗称代理行为,合同有效。而普通员工必须有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才有效,不然合同依旧是效力待定的,要注意是多次签订,偶尔一两次还不行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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