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事们一起吃饭。我没有喝酒。我先走了。后来,一位同事因骑自行车车祸身亡。我是否负有连带责任

2022-05-04 11:3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死亡的直接或主要原因,一起喝酒的没有尽到义务不是直接原因,应该负次要赔偿责任。1、需要看其他喝酒的人是否达到醉酒的程度。如果醉酒达到一定程序,没有责任。2、醉酒后,不醉酒的人有相互扶持、提醒注意、照顾的义务,但却未能保证其安全离开,任其自行离去,结果导致悲剧的发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也就是说要看他是否有过错。一般来说,劝酒者在这几种情况下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等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车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