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的地占了16年修路,现在2018年还没商量。请问有否按当年的赔偿标准作出赔偿?

2022-05-04 06:5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补偿标准由市政府制定,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同而不同,如果你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商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具体的标准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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