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2002年用过一个手机号码,但在2003年就没用了。当我两天前买了一个新号码时,我无法上网。我去了移动公司,发现前一个号码欠了41.8元(这个号码在不工作半年后被移动公司取消了)。当我昨天去支付欠款时,我被告知要支付133.5元的滞纳金,但在过去几年里,我一直不知道滞纳金的情况,移动公司也从未通知过我。此外,我们使用尽可能多付费的手机号码。我不知道我的手机是否欠费。我应该付这笔滞纳金吗?非常感谢。
-
对方要求您缴纳欠费,需要证明您就三个号码和联通之间存在
合同关系
-
-
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诉讼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