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丈夫婚前买的房子。国土资源局是否规定婚后必须加上妻子的名字?妻子不想加进去,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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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均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婚后加名一般也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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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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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该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我无法判断你们房子的购买的方式是一次性购买还是首付分期购买,如果是一方婚前一次性购买,那么该房子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首付分期,婚后共同还贷,那么
离婚时,关于房子的所有权归属双方可以协商。但是一般来说该房的所有权归属于首付购买的一方,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自己的出资额以及婚后还贷数额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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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