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受害者。双方在交警大队签署了道路交通事故确认书。他们只在交通事故事实责任办公室签字,没有在事故赔偿和调整单上签字。当时交警没有签字盖章,所以让双回去了。自2017年10月24日以来,我一直没有得到道路交通事故的确认。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2-05-02 19:28: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 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的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且应当送达当事人,但是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不以当事人签字为生效要件的。签字只是证明当事人收到了认定书,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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