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天前,我父亲在乡下开着一辆小型三轮律师车。当他转弯时,汽车翻倒了场地。车上的一位老太太摔倒受伤,我父亲也受伤了。跌倒后,父亲立即借了一辆电动汽车把老太太送到镇上的医院。在简单包扎后,他立即转到市人民医院。这位老太太会说话,会走路,头脑清醒。这位老太太接受了全身核磁共振检查。头部有表皮充血,眼睛有瘀伤和水肿,胸部和肋骨有轻微骨折。所以她住院了。起初,我们付给她两千美元作为检查费,三千美元作为住院押金。三天后,我们打电话说押金快用完了,然后我们付了两千。当我去付钱时,我看到老太太明显好转了。又过了四天,我打电话说我们应该去让她出院。他们报销了医疗费用,向我们要价3000元。我们还应该给钱吗?如果他们不给钱,他们就不会离开医院。费用呢?如果事情发展到诉讼的地步,我们能赢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5-02 18:02: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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