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今年20岁,没有驾驶证,酒驾,交警连车一起拉去了,一年时间之内骑摩托车也拉了一次,这次是第二次,会不会判刑,大概会判刑多久,看到回复我,谢谢,急急急

刑事辩护
2019-03-26 05:0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可见,只有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才构成危险驾驶罪,才会被判处拘役的刑事处罚。酒后驾驶,未达到醉酒程度的,不是犯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但是如果满足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有关规定,即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 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在受到交通处罚通知后,15天内缴纳罚款,并接受处罚,否则将每天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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