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公司规定孕妇有两个月的带薪产假(公司不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自从2014年12月21日孩子出生后,我就没有去上班。在那之前,我告诉老板,我对母乳喂养犹豫不决,所以我不得不要求多休几个月的假。老板让我等孩子放了再回去工作。在我休假期间,公司是否有义务为我支付社保,但今天我检查了社保,他们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为我停止了医疗保险和社保,直到今年3月。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吗?

2022-12-17 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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