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个小工人,每天挣200元。在工作的第三天,一把电锯切断了大动脉和腿筋。治疗费用为3万元。老板给了16000元,拿走了14000元。我父亲现在在家休养。他必须休息三个月,看他将来是否会残疾。受伤的腿不能再做体力劳动了。我想问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提起诉讼,让老板全额支付医疗费、工作损失费、伙食费和以后的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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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根据您的病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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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要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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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需要维权索赔的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公司不赔偿的员工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对
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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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