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该男子有探视权,但在判决后见到该儿童一次后,咨询没有成功。当时很不方便。我说他对将来见到他不负责任。我还说,如果该男子不去法院申请亲子鉴某某果,法院会怎么办?如果那个男人想见孩子,我有权陪她吗?我有权说在哪里照顾孩子吗?我的孩子才两岁多,我已经一年多没见到他的父亲了。这不影响法院对赡养费的执行吗?我可以申请这个人因不诚实被列入黑名单吗?申请成功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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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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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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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
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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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