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于2016年9月6日结婚,并于10月6日举行了婚礼。2017年3月20日,她生下了下一个儿子。由于她和丈夫感情不稳定,不和谐,他经常为小事和我争吵。现在他正在从事道路救援工作。因为他还不到一岁,他的薪水大约是4000英镑。我在家照顾我的孩子。现在我想离婚,他肯定不愿意把孩子给我。协议离婚是行不通的。如果我想离婚,我只能提出离婚诉讼吗?如果离婚,孩子被判给我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孩子被判给我,我能得到赡养费吗?我能得到多少?我的计划是,我最多不想要任何东西,只想要我的儿子。我们没有多少共同财产。我们结婚的时候有彩礼,然后生孩子,给孩子买保险,借10000元钱装饰他父亲的房子(我可不要这笔钱)。剩下的不多了。不要担心财产

2022-04-29 10: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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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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