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租房合同还没有签订,押金已经转给房东2000元押金,房子还没有检查。我付了定金后,被告知每月要支付180多个月的管理费。现在我不想租了。我可以要求房东提取押金吗?

2022-04-29 09:5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做定金处理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有约定从约定。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 租房是否要押金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一般是约定押金用来保障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受损耗。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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