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口头提议解雇我,并同意赔偿2个月的工资(解雇无需提前30天通知且无任何理由)。老板交了工作后,食言了,只付了一个月的工资。我要求出示书面解雇通知。由于老板出差,书面通知要到2018年11月1日才能发出。据说书面日期以口头解雇时间为准。后来有人说我连续迟到,违反了公司规定,所以我没有赔偿。这家公司规模很小,只有三名员工。纸质和电子文件中没有公司规定和说明。这将是今年年底。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您以后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申请双倍劳动报酬吗。

2022-12-17 22: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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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