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住在乡下,有一栋房子正在装修。我命令一个承包商给一包工头。他在帮助我的家人时不小心从二楼摔了下来,导致右脚后跟受伤,并花费了1万多医疗费用。我们的家庭需要承担这些医疗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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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谁同意谁支付,也有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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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