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对这次车祸负有全部责任。原告告我初步经济损失10万元,伤残鉴定后将另行赔偿。当时,我因骨盆骨折去医院做了手术。我要付多少钱?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工作损失、精神损失和生活费用。我们的保险免除第三方责任

2022-04-29 07:3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虽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保险公司履行垫付义务的范围不限于抢救费用,还应包括除财产损失外的其他损失。保险公司的追偿权,除需要满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所列的三种情况,即(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之外,其追偿的范围也应限于责任自负、公平合理的司法理念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虽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保险公司履行垫付义务的范围不限于抢救费用,还应包括除财产损失外的其他损失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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