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私立医院工作。我签订的合同上说,五年期满后,我想辞去去年8月签订的合同,但合同中有违约金,即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违约金2万元(第一年为培训期,培训总费用2万元)。我想辞职,但我不想支付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2022-04-28 10:2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支付的约定,则从其约定履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仅需要提前三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说明理由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同情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