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我2017年8月的工资已经支付。该公司帮助支付五项保险和一项基金。我于2017年9月14日辞职。我想我不会在9月15日直接上班。公司领导说我在那里要付4000元,因为我在月初请了8天假,相当于本月工作6天。公司说我扣的钱不够,所以要求我付款。这合理吗?

2022-04-27 1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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