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入公司时,我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底薪3500元,每月休息4天。当时,我没有注意大月份和小月份。例如,如果我连续工作26天30天,我将有3500天。如果我连续工作27天31天,我应该有一天的加班时间。但是现在老板说我应该工作26天,30天,我的基本工资是3500,我应该工作27天,31天,再多工作一天不是加班,而是3500!尚未签署任何合同。我能请他多给我一天薪水吗?

2022-12-18 11: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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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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