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前购买、婚后转让给一方的房屋是否视为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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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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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购置房产婚后租金收益一般是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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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
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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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