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股东为董事会人员,于外设立公司并抢总公司相关业务,请问是否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9-03-25 07:32: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上述外国投资者的条件。
    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
  • 可以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2-50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2-50人股东)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可以分期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2、权力机构设置:有限责任公司(2-50人股东)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3、股东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九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置董事会,其成员五至十九人。而有限责任公司通常也要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而设一名执行董事。
    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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