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当我们的烹饪阿姨吃完饭准备休息时,她看到孩子拿着一只毽子,然后就开始玩了。结果,我不小心摔倒了。导致手腕粉碎性骨折。作为负责人,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今天我也第一次去了缙云医院。当我去看望姑姑时,她说她太粗心了,没有提到医药费。到了晚上,我们回到了义乌的老家,接到了姨妈和她儿子的电话,他们需要我支付2万多医疗费用。所以我不明白。这是工伤吗?我应该付钱吗?或者我应该付多少钱?我希望解决我的疑问。非常感谢。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4-25 16: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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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复查或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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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骨折进行
工伤赔偿时,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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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