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个问题要问。我的朋友去年7月患了周围神经炎,四肢无力,丧失了工作能力。在支付了约1万元的医疗费用后,他的丈夫以感情不和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并无视妻子和两岁的女儿。从那以后,我的朋友和女儿一直住在他们母亲的房子里。到目前为止,丈夫只探望了女儿几次,并在最近几天内第二次提出离婚。我想问,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她的丈夫是否应该支付她和孩子的生活费?法律有依据吗?非常感谢你。

离婚
2022-04-25 14:51: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