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的朋友出去,摔倒在自行车上。我的朋友受伤了。我没什么事可做。我的朋友住院了。询问如何承担住院费用和医疗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4-25 14:4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各地规定不同,一般为谁同意谁支付,也有省市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承担的
  • 一般来说,正常的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
  • 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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