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来自山东省枣庄市。我去年买了一套房子,没有去那套房子(也就是说,我把房子交给了物业,并办理了入住手续)。当被问到今年的房产时,房产商说你应该先支付上一年的房产费,然后才能去房子。房东说,无论你住了多少年,你都必须收取房费,否则你就不能办理房费手续。此外,据说这是法律规定的。我不相信。法律有规定吗?我一直认为,如果你不去那所房子,就不需要支付物业费

2022-04-25 1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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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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