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通快车发出后,三天内没有到达,收货地址也只有几条路。在路上,快递员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更改了快递订单号。三天后,他没有把货物交给我。他没有在网上搜索订单号,打电话投诉,也没有帮我解决。然后他打了很多电话,我让她把它寄回给我。发回后,他也打电话给我,说我不知道在哪里买这张单子。他仍然很生气。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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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暂行条例》颁布实施,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因此,快递员以种种理由不送货上门,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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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斜协商解决,可以录一下视频反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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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